郭显文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2021)吉0113执保1434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0113执保1434号案件名称
郭显文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郭显文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吉0113执保1434号变更保全申请人:郭显文,男,汉族,住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市。被申请人:郭显文,男,汉族,住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市。申请人郭显文与被申请人郝光磊、王远见、沈振清、徐汉东、王陆杰、石晓胜、石晓绪、第三人吉林省九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向本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本院依法作出的(2021)吉0113民初1747-1民事裁定书已经进入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查封郭显文名下解放牌吉X号重型半挂牵引货运车(发动机号:X),查封期限2年。二、将郭显文名下奔驰牌吉X号小型轿车车籍予以解除查封。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员 王玉学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书记员 钱 程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