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桂林、杜继鹏等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826执26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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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冀0826执2616号案件名称
孙桂林、杜继鹏等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丰宁满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孙桂林;杜继鹏;耿玉芬;张长琴;李青春;缪希荣;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宁支行;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政策性融资担保中心;丰宁满族自治县丰云顺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826执2616号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宁支行与被执行人孙桂林、杜继鹏、耿玉芬、张长琴、李青春、缪希荣、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政策性融资担保中心、丰宁满族自治县丰云顺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2日立案执行,并于2021年9月3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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