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钦雄、张志辉租赁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0604执恢13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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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粤0604执恢1372号案件名称
林钦雄、张志辉租赁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佛山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林钦雄;张志辉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0604执恢1372号林钦雄、张志辉:关于林钦雄与张志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执行案号为(2014)佛城法执字第3770号】,本院作出的(2014)佛城法民一初字第105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义务人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全面履行了还款义务并支付了本案的执行费,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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