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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钦雄、张志辉租赁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0604执恢13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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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粤0604执恢1372号
  • 案件名称

    林钦雄、张志辉租赁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佛山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林钦雄;张志辉
  • 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0604执恢1372号林钦雄、张志辉:关于林钦雄与张志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执行案号为(2014)佛城法执字第3770号】,本院作出的(2014)佛城法民一初字第105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义务人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全面履行了还款义务并支付了本案的执行费,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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