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琛、中山市横栏镇尊诺照明电器商行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2072执100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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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粤2072执10024号案件名称
郭琛、中山市横栏镇尊诺照明电器商行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中山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郭琛;中山市横栏镇尊诺照明电器商行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2072执10024号中山市横栏镇尊诺照明电器商行、郭琛:申请执行人中山市横栏镇尊诺照明电器商行与被执行人郭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应履行的(2020)粤2072民初13939号法律文书所确认的义务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已于作全部执行完毕结案。本院已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消费令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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