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浩与易兰芳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湘0202执1461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202执1461号案件名称
沈浩与易兰芳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沈浩;易兰芳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202执1461号申请执行人沈浩,男,汉族,1987年1月14日出生。被执行人易兰芳,女,汉族,1991年2月15日出生。我院于2021年7月5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沈浩与被执行人易兰芳婚姻家庭纠纷执行一案,被执行人于2021年9月1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审判长 文辉审判员陈柯审判员 易 大 玄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书记员 罗 中 明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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