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钟与祁冬近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苏0402执24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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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402执2442号案件名称
巢钟与祁冬近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常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巢钟;祁冬近案件缘由
追偿权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402执2442号巢钟、祁冬近:本院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苏0402民初3107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8月5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巢钟与被执行人祁冬近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祁冬近于2021年8月12日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巢钟还款1000元;又于2021年8月31日向本院交纳执行款15000元及执行费140元。本院将15000元已拨付巢钟招商银行账户内。至此,巢钟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苏0402民初310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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