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成与吉林省北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2426执保3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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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2426执保384号案件名称
黄志成与吉林省北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安图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1 0:00:00当事人
黄志成;吉林省北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2426执保384号申请人:黄志成,男,1963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住吉林省东丰县。被申请人:吉林省北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申请人黄志成与被执行人吉林省北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已经立案受理。申请人于2021年9月1日申请查询被执行人的账户信息。经审查,本院于2021年9月2日作出(2021)吉2426民初1595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对吉林省北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的财产信息及存款金额进行查询,本院于2021年9月6日提请了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有银行信息但五存款金额。至此,本案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一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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