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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苏0812执2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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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812执2162号
  • 案件名称

    首次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淮安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高兆福
  • 案件缘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12执2162号高兆福:(2021)苏0812刑初62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刑庭于2021年5月2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罚金一千元及违法所得一千元。本院已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两千元,缴纳罚金一千元及违法所得一千元,该案符合结案条件。现该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注:此通知书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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