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苏0812执2162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苏0812执2162号案件名称
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淮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高兆福案件缘由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12执2162号高兆福:(2021)苏0812刑初62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刑庭于2021年5月2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罚金一千元及违法所得一千元。本院已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两千元,缴纳罚金一千元及违法所得一千元,该案符合结案条件。现该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注:此通知书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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