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成东、邓最云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511执恢38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511执恢38号案件名称
刘成东、邓最云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邵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刘成东;邓最云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511执恢38号刘成东、邓最云:关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8日立案恢复执行,经执行被执行人所有案款均已到位。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完毕结案,该案现已按申请人申请予以执行完毕结案,本案执行结束。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李柏祥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2021)粤0705刑初570号 下一篇 刘亚丽司法拘留司法制裁决定书(2021)川0503司惩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