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涛兰、江门市三清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0705执66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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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粤0705执6654号案件名称
廖涛兰、江门市三清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门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廖涛兰;江门市三清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0705执6654号廖涛兰、江门市三清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廖涛兰与被执行人江门市三清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仲裁一案,被执行人已履行本院(2021)粤0705执6654号案件所确定的法律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已进行结案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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