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鑫鼎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1391执2041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粤1391执2041号案件名称
惠州大亚湾鑫鼎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惠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惠州大亚湾鑫鼎实业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1391执2041号关于惠州大亚湾鑫鼎实业有限公司与邵秋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粤1391民初417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已立案执行,案号为(2021)粤1391执2041号。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惠州大亚湾鑫鼎实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结案。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陈毅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2021)浙0211执762号之二 下一篇 刘长生、吴有才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2021)浙0521执1423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