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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某1等执行裁定书(2021)京0116执25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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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京0116执2536号
  • 案件名称

    杜某1等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北京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杜某1;杜某2
  • 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京0116执2536号申请执行人:杜某1,男,1973年7月14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怀柔区;居民身份证号码×××。被执行人:杜某2,女,1977年1月29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怀柔区;居民身份证号码×××。申请执行人杜某1与被执行人杜某2婚姻家庭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京0116民初5660号民事调解书,已向被执行人杜某2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杜某2接到执行通知后立即履行该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杜某2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将登记在杜某2名下车牌号为×××吉利美日牌小型轿车过户至杜某1名下。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张 兵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书记员 关雨萌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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