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富庄工贸有限公司、杨长胜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0105执恢5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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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粤0105执恢534号案件名称
广州市富庄工贸有限公司、杨长胜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广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广州市富庄工贸有限公司;杨长胜案件缘由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0105执恢534号广州市富庄工贸有限公司、杨长胜: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2)穗海法民一初字第2761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冯建强于2021年5月19日申请立案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广州市富庄工贸有限公司、杨长胜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21年5月19日立案执行,案号为(2021)粤0105执恢534号。经执行,你广州市富庄工贸有限公司、杨长胜已经履行了本案的全部义务。本院(2021)粤0105执恢534号案已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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