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黄宇、吴艳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24执9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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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124执975号案件名称
法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黄宇、吴艳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法库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法库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法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黄宇、吴艳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法库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24执975号申请执行人:法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执行人:黄宇、吴艳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法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黄宇、吴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43278.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到位。至此,申请执行人法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辽0124民特257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李健荣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书记员 夏福权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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