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毅与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广播电视大学)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404执8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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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404执815号案件名称
张晓毅与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广播电视大学)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抚顺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张晓毅与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广播电视大学)建设工程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404执815号申请执行人张晓毅:张晓毅与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广播电视大学)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2997.2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晓毅申请的事项现已全部执行完毕。至此,申请执行人张晓毅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辽04民终71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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