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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军明、陈用深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0222执保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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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粤0222执保86号
  • 案件名称

    陈军明、陈用深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始兴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始兴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
  • 当事人

    陈军明;陈用深;吴道武;朱伟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始兴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0222执保86号保全申请人陈军明、陈用深与被申请人吴道武、朱伟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根据(2021)粤0222财保6号民事裁定书:一、本院于2021年8月25日扣押被申请人朱伟的无号牌轮式装载机于始兴县汇通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停车场。扣押期限为一年,自2021年8月25日至2022年8月24日止;二、本院于2021年8月25日冻结申请人陈军明提供的担保财产即其在广东始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存款20000元(账号:62×××43),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1年8月25日至2022年8月24日止。至此,本案已保全完毕。(2021)粤0222执保86号案作结案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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