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深圳市万顺兴科技有限公司、黄画眉劳动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粤0309民初7657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粤0309民初7657号
  • 案件名称

    深圳市万顺兴科技有限公司、黄画眉劳动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广东省深圳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
  • 当事人

    深圳市万顺兴科技有限公司;黄画眉
  • 案件缘由

    劳动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粤0309民初7657号原告:深圳市万顺兴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浪口社区河坑工业园三栋三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892424440。法定代表人:唐吉香。被告:黄画眉,女,1980年8月12日出生,苗族,身份证住址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原告深圳市万顺兴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黄画眉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6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9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在本案诉讼期间申请撤诉,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权利所作的处分,符合法律的规定,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深圳市万顺兴科技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5元,由原告负担。审判员 盛   琨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书记员 白巧(兼)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