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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保全人:马维奇、 被保全人:畅中孝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2021)新2901执保15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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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新2901执保1593号
  • 案件名称

    申请保全人:马维奇、 被保全人:畅中孝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阿克苏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阿克苏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
  • 当事人

    申请保全人:马维奇; 被保全人:畅中孝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人民法院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2021)新2901执保1593号马维奇:        本院根据你(单位)提出的买卖合同纠纷申请,经审查,已作出(2021)新2901民初4040号民事裁定书,依裁定书并依此保全了被申请人,(具体详见附表)。你(单位)若需要续行原保全措施的,必须在保全期限届满三十日之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书面申请,否则,因逾期提出申请而导致上述保全措施自动失效的法律后果,由你(单位)承担。        特此通知。        2021年9月14日        (请在申请执行本案生效法律文书时提交本件)        附表:        序号权利人保全财产保全实施时间保全期限到期 时间1畅中孝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尾号5643账户,冻结436.58元2021年9月8日12个月2022年9月8日2畅中孝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火车站支行,尾号0115账户,冻结46.40元2021年9月8日12个月2022年9月8日3畅中孝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依干其支行,尾号8006账户,冻结44.02元2021年9月8日12个月2022年9月8日4畅中孝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尾号74199账户,冻结154.2元2021年9月8日12个月2022年9月8日5畅中孝新N51167×××五菱牌K31一辆,已冻结2021年9月11日24个月2023年9月11日   注:以上银行账户以你的申请标的22632元予以额度冻结,实际控制金额为681.20元。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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