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猛民事经济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302执恢16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0302执恢160号案件名称
高猛民事经济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鞍山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高猛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302执恢160号高猛(申请执行人)、宋峰容、张劲松(被执行人):高猛与宋峰容、张劲松物权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33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至此,高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2)铁东民二初字第1507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湘潭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刘清理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2021)湘03民终1609号 下一篇 王泽文、潘存喜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湘3127执恢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