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善喜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682执恢1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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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682执恢1138号案件名称
范善喜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如皋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2 0:00:00当事人
范善喜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682执恢1138号范善喜:关于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范善喜罚金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苏0682刑初468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本院于2020年10月19日受理,移送执行标的为罚金8000元,后本院以案号(2020)苏0682执3388号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向本院自行缴纳了罚金8000元。至此,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的本院(2020)苏0682刑初468号刑事判决书涉财产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二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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