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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善喜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682执恢1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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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682执恢1138号
  • 案件名称

    范善喜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如皋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2 0:00:00
  • 当事人

    范善喜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682执恢1138号范善喜:关于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范善喜罚金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苏0682刑初468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本院于2020年10月19日受理,移送执行标的为罚金8000元,后本院以案号(2020)苏0682执3388号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向本院自行缴纳了罚金8000元。至此,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的本院(2020)苏0682刑初468号刑事判决书涉财产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二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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