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华伟等执行裁定书(2021)京0116执26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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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京0116执2690号案件名称
张华伟等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北京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张华伟;北京中富华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京0116执2690号申请执行人:张华伟,男,1967年2月9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东城区。被执行人:北京中富华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怀柔区。法定代表人:袁炜成。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华伟与被执行人北京中富华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劳动仲裁案中,申请执行人张华伟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周 科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王泽华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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