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张儒修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882执28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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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1882执2833号案件名称
广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张儒修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广德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广德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广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张儒修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882执2833号申请执行人:广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爱民路广建兰馨大厦9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274085241XW。法定代表人:徐锦祥,该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张儒修,男,1977年12月24日生,汉族,住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依据:本院(2021)皖1822民初1184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标的:63789.01元申请执行人广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儒修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1)皖1882执2833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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