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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胜业、北京一线锦程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鲁0303执10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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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鲁0303执1052号
  • 案件名称

    徐胜业、北京一线锦程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淄博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徐胜业;北京一线锦程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鲁0303执1052号申请执行人徐胜业,男,1965年11月4日出生,汉族,住址:张店区。被执行人北京一线锦程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2KLA8C,住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常惠路6号楼5层3单元512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徐胜业诉北京一线锦程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与徐胜业电话联系并做了询问笔录,本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线下查询,没有找到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据徐胜业称被执行人公司案件很多,可能换名经营了,申请人也提供不了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被执行人案件很多,欠款很多,现暂无履行能力,本案做终结处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我们已经查封了他公司工商银行的账户,把过子薇上限高了,等其他案件一并处理,申请执行人同意先终结执行,待有明确线索,随时与执行局联系,再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我院依法作出终结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21)鲁0303执1052号案件的执行。待被执行人北京一线锦程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所被查封的账户具备处置条件时,或发现有其它可供执行财产后,再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安 丽审判员 赵玉新审判员 李永梅二0二一年九月八日书记员 韩雨霏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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