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远志、陈联川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224执恢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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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224执恢141号案件名称
刘远志、陈联川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茶陵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茶陵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刘远志;陈联川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茶陵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224执恢141号申请执行人刘远志与被执行人陈联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茶陵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7月26日作成(2016)湘0224民初46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判决书判决本案的执行本金已全部履行到位。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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