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邱发英与隋庆国、范立云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案件裁定书(2021)鲁0785执1869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鲁0785执1869号
  • 案件名称

    邱发英与隋庆国、范立云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案件裁定书
  • 审理法院

    高密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高密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
  • 当事人

    邱发英;隋庆国;范立云
  • 案件缘由

    追偿权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三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鲁0785执1869号申请执行人:邱发英。被执行人:隋庆国。被执行人:范立云。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邱发英与被执行人隋庆国、范立云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申请人已申请查封被执行人工资收入,正在长期履行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作出的(2020)鲁0785民初5474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李卓志审判员  张新国审判员  王进军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邢森云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