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天津金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非与执行审查执行裁定书(2021)京02执异375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京02执异375号
  • 案件名称

    天津金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非与执行审查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北京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审查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天津金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新光影业传媒有限公司;天津金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民事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京02执异375号申请人(申请执行人):天津金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经济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泰达MSD-C区C3座21层2101单元。法定代表人:邓秀峰,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李浩然,男,该公司员工。被执行人:北京新光影业传媒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46号鸿基大厦三层B1。法定代表人:曾庆艳。第三人:董禺,男,1990年7月4日出生,汉族。本院在执行天津金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狐文化公司)与北京新光影业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影业公司)仲裁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19)京02执531号]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金狐文化公司申请追加第三人董禺为该案被执行人。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金狐文化公司称,请求追加董禺为(2019)京02执531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未出资30万元范围内对北京仲裁委员会(2019)京仲调字第0140号调解书确定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事实及理由:申请人与新光影业公司一案,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京仲调字第0140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19年4月25日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人民币514.504841万元。因未发现被执行人新光影业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贵院于2019年5月29日做出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书。经查询,被执行人新光影业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26日,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北京广和行文化有限公司、董禺、铢帝、姬他。北京广和行文化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30万元,董禺认缴出资30万元,铢帝认缴出资30万元,认缴出资期限为2015年10月2日,但未实缴出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董禺作为被执行人股东,应当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综上,特申请追加董禺为被执行人。本院查明,金狐文化公司与新光影业公司仲裁一案,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京仲调字第0140号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金狐文化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以(2019)京02执531号立案受理。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新光影业公司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于2019年5月29日作出(2019)京02执53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北京仲裁委员会(2019)京仲调字第0140号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另查,新光影业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26日,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董禺为其股东之一。本院按照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上列明的第三人董禺住址(身份证列明的住址)寄送追加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因收件人名址有误且无法联系被邮局退回。审查过程中,为证明其主张,金狐文化公司向本院提交如下证据:证据一,(2019)京02执53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证明申请人对被执行人享有514.504841万元债权,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证据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证明第三人董禺没有依法实缴出资,出资不到位。本院认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追加被执行人,应当与被申请追加人取得联系并送达相关材料,由被申请追加人对已向被执行人实际足额缴纳出资进行举证。本案中,根据申请人金狐文化公司提供的地址,即第三人董禺的身份证地址,本院无法与董禺取得联系并向其送达相关材料,故对于金狐文化公司的追加申请,本案终结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21)京02执异375号案件的审查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姜高华审判员  贾奕良审判员  连 强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书记员  桑 林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