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怀标、向平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813执恢3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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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813执恢352号案件名称
王怀标、向平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淮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王怀标;向平;刘仁山;朱吉前;江苏洪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13执恢352号江苏洪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怀标、向平、刘仁山、朱吉前:本院于2021年9月1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江苏洪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怀标、向平、刘仁山、朱吉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申请标的、执行费已全部执行到位。至此,江苏洪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苏0813民初166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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