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君艳与张连山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湘1224执1371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1224执1371号案件名称
舒君艳与张连山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溆浦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溆浦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舒君艳;张连山案件缘由
离婚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224执1371号舒君艳、张连山: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舒君艳与被执行人张连山离婚纠纷一案中,依据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溆民一初字第501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张连山协助申请执行人舒君艳办理怀化市城东新区卢林路2栋303房(产权证号为714000388号)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经本院执行,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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