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继贤、何胜海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2630执4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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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2630执428号案件名称
陈继贤、何胜海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台江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台江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陈继贤;何胜海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台江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2630执428号陈继贤、何胜海:陈继贤与何胜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350.00元及迟延履行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400.00元,其中,本金1350.00元,执行费50.00元,迟延履行金申请执行人陈继贤自愿放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4日将该款1350.00元转付给陈继贤,执行费50.00元上交财产。至此,陈继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2630民特54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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