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执行通知书(2021)湘0103执恢942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103执恢942号案件名称
恢复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沙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梁林峰;梁四明案件缘由
抚养费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21)湘0103执恢942号梁林峰、梁四明:本院执行的梁林峰申请梁四明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依据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湘01民终7988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9月24日强制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审 判 员 陈铁军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执 行 员 潘一铭代理书记员 王 勇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王化与王如申请宣告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事判决书(2021)京0115民特1326号 下一篇 李东发、陈静等曹煊、夏兵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2021)新2324执恢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