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仲、刑事审判庭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26执24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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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626执2405号案件名称
王仲、刑事审判庭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贵州省德江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王仲;刑事审判庭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通知各方当事人用](2021)黔0626执2405号刑事审判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特通知如下:本院在执行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被申请人王仲犯贩卖毒品罪一案中,经查,王仲已缴纳没收财产人民币10000.00元、罚金人民币2000.00元。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通知各方当事人用](2021)黔0626执2405号王仲: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特通知如下:本院在执行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被申请人王仲犯贩卖毒品罪一案中,经查,王仲已缴纳没收财产人民币10000.00元、罚金人民币2000.00元。特此通知2021年9月13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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