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永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鲁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03执恢1155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103执恢1155号案件名称
长沙永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鲁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沙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长沙永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鲁遥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03执恢1155号长沙永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鲁遥:本院执行的长沙永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鲁遥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原执行案号:(2021)湘0103执2465号),被执行人依据(2020)湘0103民初8515号民事调解书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审 判 员 李 武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法官助理 贺正勇书 记 员 周剑宇 更多数据: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周重东刑事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322执恢561号 下一篇 彭赛龙、毛少佰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2021)湘13民辖终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