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周重东刑事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322执恢561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1322执恢561号
  • 案件名称

    周重东刑事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湖南省新化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
  • 当事人

    周重东
  • 案件缘由

    刑事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322执恢561号被执行人周重东,男,1987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住新化县。本院在执行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湘1322刑初569号刑事判决书一案中,被执行人周重东已按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履行完毕,故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