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巴达瓦、次仁拉珍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2021)藏0124执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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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藏0124执126号案件名称
边巴达瓦、次仁拉珍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曲水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曲水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边巴达瓦;次仁拉珍案件缘由
追偿权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西藏自治区曲水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1)藏0124执126号申请执行人:边巴达瓦,男,藏族,1985年12月16日出生,务农,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县茶巴朗村人。 被执行人:次仁拉珍,女,藏族,1986年8月10日出生,经商,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边巴达瓦与被执行人次仁拉珍追偿权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边巴达瓦于2021年9月13日向我院提交撤回执行申请书,撤回对被执行人次仁拉珍的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西藏自治区曲水县人民法院(2021)藏0124民初106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季江东审判员 次央审判员 索平二 〇 二 一 年 九月十三日法官助理 云丹久美书记员 德吉>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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