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全人:邓强,陈娇、 被保全人:阿克苏玖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2021)新2901执保24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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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新2901执保2426号案件名称
申请保全人:邓强,陈娇、 被保全人:阿克苏玖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阿克苏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阿克苏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申请保全人:邓强,陈娇; 被保全人:阿克苏玖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人民法院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2021)新2901执保2426号邓强、陈娇: 本院根据你(单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已作出(2021)新2901财保474号民事裁定书,并依法保全了被申请人阿克苏玖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财产(具体详见附表)。你(单位)若需要续行原保全措施的,请在保全期限届满三十日之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特此通知。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请在申请执行本案生效法律文书时提交本件) 序号权利人保全财产保全实施时间保全期限到期时间1阿克苏玖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查封、冻结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尾号1232账户存款0.00元(轮候冻结)2021/9/2612个月2021/9/252 查封、冻结乌鲁木齐银行阿克苏分行(营业部)尾号9972账户存款0.00元(轮候冻结)2021/9/2612个月2021/9/253 查封、冻结浦发银行阿克苏分行营业部尾号0332账户存款0.00元(轮候冻结)2021/9/2612个月2021/9/25 注:以上银行账户以你的申请标的47816元予以额度冻结,实际控制金额为0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人民法院 查封、冻结、扣押财产告知书 (2021)新2901执保2426号 阿克苏玖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本院作出的(2021)新2901财保474号民事裁定书,本院依法查封、冻结、扣押了你以下财产: 1、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尾号1232账户存款0.00元(轮候冻结); 2、乌鲁木齐银行阿克苏分行(营业部)尾号9972账户存款0.00元(轮候冻结); 3、浦发银行阿克苏分行营业部尾号0332账户存款0.00元(轮候冻结)。 以上银行账户均以申请人的申请标的47816元额度予以冻结,特此告知。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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