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21执1422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0221执1422号案件名称
王建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永吉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王建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21执1422号被执行人:王建。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王建罚金一案中,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吉0221刑初197号刑事判决书,要求被执行人给付罚金2000元。本院认为,(2021)吉0221刑初197号刑事判决书确定内容2000元,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本次申请执行的权利已全部得到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1)款第一项、第十五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2021)吉0221刑初197号刑事判决书确定内容2000元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次申请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邵某、鲁某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陕0902执保246号 下一篇 深圳催客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与陈枭川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案件终结裁定书(2021)湘0405执1442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