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3126执3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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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3126执365号案件名称
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古丈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古丈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5 0:00:00当事人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古丈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3126执365号梁春雷、武志平本院执行的梁春雷申请武志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武志平自动履行,执行金额(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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