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露彬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322执1377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1322执1377号案件名称
谢露彬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新化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谢露彬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新化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执行结案 通 知 书 (2021)湘1322执1377号 被执行人谢露彬,男,2001年2月18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农民,住新化县。 本院2021年8月11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谢露彬罚金一案,被执行人谢露彬于2021年9月29日10时履行了新化县人民法院(2021)湘1322刑初304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上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元至国库。故此,该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松辽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永涛租赁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04执恢571号 下一篇 陈XX、李XX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陕0902执恢5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