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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鑫、李开平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1521执恢7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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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1521执恢755号
  • 案件名称

    杜鑫、李开平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四川省宜宾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
  • 当事人

    杜鑫;李开平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1521执恢755号杜鑫、李开平:杜鑫与李开平健康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62191.93元及利息。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开平已自动履行63753.93元,其中申请执行人杜鑫领取62974.93元,本院收取执行费779元。至此,杜鑫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川1521民初488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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