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芳、刘国军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421执991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421执991号案件名称
冯芳、刘国军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衡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冯芳;刘国军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421执991号冯芳、刘国军:本院已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冯芳与被执行人刘国军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现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2021)湘0421执991号案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宁北军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书记员 王 黎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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