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于海冬无因管理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02执恢1106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102执恢1106号
  • 案件名称

    于海冬无因管理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沈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于海冬
  • 案件缘由

    无因管理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02执恢1106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申请执行人)、于海冬(被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与于海冬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TDH11EAJ@BDJE#N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TDH18EAJ_SJQK@SJDWJE#N1元,其中,本金xx元,利息xx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xx元,(未执行到位的TDH15EAJ_SL@WZXJE#N1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xx年xx月xx日将该款转付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申请执行人)。至此,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TDH11EAJ_YAXX@AH(原审情况案号)TDH13EAJ_YAXX@JAFS(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