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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全;梁旭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03执27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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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103执2786号
  • 案件名称

    王海全;梁旭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沈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
  • 当事人

    王海全;梁旭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03执2786号申请执行人王海全与被执行人梁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按生效判决履行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2020)辽0103民初13201号民事判决书。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被执行人现已履行给付义务,案件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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