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连江、沧州瀚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冀0921民初12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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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冀0921民初1282号案件名称
高连江、沧州瀚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
沧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沧县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高连江;沧州瀚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沧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冀0921民初1282号原告:高连江,男,1963年1月23日出生,汉族,住沧县。被告:沧州瀚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住所地沧州市经济开发区创业大厦A区四层1402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00059404413F。法定代表人:于文生,执行董事。原告高连江与被告沧州瀚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6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9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撤回起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高连江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31660元,由原告高连江负担。审 判 长 靳增全人民陪审员 张立喜人民陪审员 邵玉阁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书 记 员 张 欣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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