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全人陕西珑驰盛秦能源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陕0203执保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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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203执保22号案件名称
被保全人陕西珑驰盛秦能源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铜川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被保全人陕西珑驰盛秦能源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陕0203执保22号申请保全人韩军武与被保全人陕西珑驰盛秦能源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陕0203民初71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陕西珑驰盛秦能源有限公司名下的中国工商银行铜川印台区支行的银行存款650000元的冻结。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对陕西珑驰盛秦能源有限公司名下的中国工商银行铜川印台区支行的银行存款650000元解除冻结。本案现已保全完毕。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陕0203执保22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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