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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淑芹、四平市双山灌区管理局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302执保4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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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302执保435号
  • 案件名称

    吕淑芹、四平市双山灌区管理局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四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
  • 当事人

    吕淑芹;四平市双山灌区管理局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302执保435号申请人:吕淑芹。被申请人:四平市双山灌区管理局。本院执行的吕淑芹与四平市双山灌区管理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未查到被申请人有财产可供保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该案按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方式结案。执行员  吕志成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书记员  孙 鹏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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