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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友太、张占奎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鲁0725执7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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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鲁0725执762号
  • 案件名称

    秦友太、张占奎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昌乐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昌乐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
  • 当事人

    秦友太;张占奎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东省昌乐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鲁0725执762号申请执行人:秦友太,男,1971年6月14日出生,汉族,住昌乐县。被执行人:张占奎,女,1969年10月8日出生,汉族,住昌乐县福州商城B区。本院于2021年3月15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秦友太与被执行人张占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1)鲁0725执762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钟德军审判员  葛明顺审判员  刘 强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执行员  刘河清书记员  冯庆磊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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