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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军正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陕0582执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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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陕0582执146号
  • 案件名称

    郭军正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华阴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华阴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
  • 当事人

    郭军正
  • 案件缘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华阴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陕0582执146号被执行人:郭军正,男,1981年11月30日出生,汉族,住址:华阴市。本院在执行郭军正罚金一案中,被执行人郭军正缴纳罚金300元,剩余部分承诺于2022年5月1日前履行完毕。因执行期限较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1)陕0582执14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郭宏宁审 判 员 张钢铁审 判 员 姜 勇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法官助理 刘江龙书 记 员 马 娟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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