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其他(2021)黔0221执2223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黔0221执2223号案件名称
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其他审理法院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六盘水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结案报告(2021)黔0221执2223号申请执行人:周化全,男,1964年2月8日生,汉族,住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滥坝镇明硐村黄家寨组,身份证号码:5202211964××××××××;被执行人:梁庆兴,男,1987年4月5日生,汉族,住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街道明硐村小山组,身份证号码:5202211987××××××××。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黔0221民初221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高消费令和财产申报表,责令被执行人自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即日内支付周化全2825元,执行费50元。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梁庆兴于2021年9月24日支付申请人周化全2825元,执行费50元缴纳至本院一案一账户上。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特以自动履行方式报结案,当否,请批示!承办人:彭江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麦麦提艾力·麦麦提热伊木、苏战军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新2828民初757号 下一篇 宋政平、白艳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吉0521执5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