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与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沪0113民初21236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沪0113民初21236号
  • 案件名称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与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上海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
  • 当事人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沪0113民初21236号原告: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法定代表人:万忠培,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杨青,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开创,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法定代表人:陈炎表。本院在审理原告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与被告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可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负担(已付)。审 判 员  刘 丹法官助理  杨士群书 记 员  冯 雯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