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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如兵、东海县伊苏服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苏0722执13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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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722执1324号
  • 案件名称

    刘如兵、东海县伊苏服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东海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1 0:00:00
  • 当事人

    刘如兵;东海县伊苏服饰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苏0722执1324号申请执行人:刘如兵,男,汉族,住东海县。被执行人:东海县伊苏服饰有限公司,住所地东海县。法定代表人:陈巍巍本院在执行刘如兵与东海县伊苏服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还款事项达成协议,因该协议需要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1)苏0722执1324号案件的执行。审判长  颜廷海审判员  王信甲审判员  庄宜霖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一日书记员  王梦如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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